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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办2018年度爆破作业人员第二期新培训的通知
时间:2018-01-09 来源:网站管理员 浏览:点击:次
举办2018年度爆破作业人员第二期新培训的通知
根据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关于爆破作业人员许可的规定,按照《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》(GA53-2015)和公安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。我市将举办2018年度第二期爆破作业人员新办证培训班,开展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》新办证学习培训工作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培训考核时间:
1、培训时间:2018年1月 15日-2018年1月24日。
2、考核时间: 2018年1月24日
二、培训及考核地点:市委党校,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组织考核、专家监考。
三、培训考核大纲
法律法规、安全规程学习;爆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教育;爆破器材和爆破技术、技能安全管理知识学习。
四、培训方式
委托培训机构培训。各涉爆单位若选择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,可与攀枝花市瑞翔爆破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培训事宜。(袁老师:电话3359550、18081737550 )
五、参加考核人员资格
1、申报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》人员条件:人员用工合同,保险证明,
2、年满18周岁,不超过60周岁;初中以上文化程度;
3、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;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无犯罪记录
4、携带在“民爆网络平台”打印出的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》申请表,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,将纸质申请表提交给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,县级公安机关审查后在纸质申请表签名并加盖印章。
攀枝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
2018年1月9日
2018年1月9日